112-2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收件日期為1130219至1130223止(含繳件)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請參閱)
年滿18歲為成年人,教育部規定單親同學需提供父親及母親資料
實習班級請在時間內寄回(已郵戳為憑)相關資料-970302花蓮市建國路二段880號(課外活動指導組收)
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務必須"已"申請112-2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子女
(一)申請條件:
1.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德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包含申誡累計及銷過前)。(新生無此限制)
2.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學生。
(二)申請時間:自1130219至1130223止(含繳件)。
(三)申請流程:慈濟科技大學首頁→學生資訊系統→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獎助學金系統→申請(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
列印申請表暨同意書→繳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各類獎助學金申請及查詢流程操作方式(學生資訊系統)】
(四)附繳資料:
1.學生系統申請書暨同意書,請簽名。
2.教育部申請書。
3.三個月內申請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含學生名字)。臺北市請印臺北通APP低收
4.前學期成績單(學生系統操作列印)。
5.獎懲紀錄學生系統查詢即可(1120801-1130131),無紀錄也請列印(學生系統操作列印)。
6.第一次申請請繳交學生本人印章(限學生本人並書寫學號)。
(五)補助金額:
1.五專前三年:每名肆千元。
2.五專四、五年級、二技、四技:每名伍千元。
注意:請務必依提供之附件填寫正確資料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03)857-2158#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