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規定
主旨:為因應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於2009年1月11日正式實施,請加強宣導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訊息。
說明:
一、宣導刊登標語:(一)2009年1月起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及公共場所禁菸。
(二)請勿於禁菸場所吸菸違者罰2000-10000元。
(三)全面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四)刊登日期:即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
二、菸害防制法法規。
三.修正之菸害防制法第15.16條規定,大專院校所在室內場所禁止吸菸,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置吸菸區者是內外全面禁止吸菸(含教室.辦公室.研究室等室內場所及非屬吸菸區之走廊.操場.停車場等室外場所);另場所負責人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違者行為人最高罰緩1萬元,場所負責人最高罰緩5萬元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公告
主旨:公告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
公告事項:
一、限制使用對象:於下列場所內以服務員工、師生、病患為目的,經營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
其他販賣業務之機關、事業機構或民間業者。
(一) 政府部門:
1. 各級政府機關。
2. 公營事業機構。
3. 軍事機關。
(二)國軍福利品供應站。
(三)公私立學校。
(四)公立醫療院所。
二、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實施方式:
(一)購物用塑膠袋係指提供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所需之塑膠袋。
(二)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或聚氯乙烯(PVC)等成分,經由吹膜、壓延或擠壓加工作型,且厚度未達0.0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
(三)限制使用對象不得免費提供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或聚氯乙烯(PVC)等成分,經由吹膜。壓延或擠壓加工成型,且厚度達0.0六公釐(含)以上之購物用塑膠袋,且購物用塑膠袋之售價不得內含於消費者所購買之商品中。
(四)以下列方式提供之塑膠袋不在限制使用範圍內:
1. 包裝成商品型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
2. 直接盛裝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者。
3. 工廠用於包裝其產品者。
4. 盛裝醫療院所之藥品者。
三、塑膠類(含發泡聚苯乙烯,即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
使用實施方式:
(一)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含發泡聚苯乙烯,即保麗龍)免洗餐具。
(二)塑膠類(含發泡聚苯乙烯,即保麗龍)免洗餐具包含杯(不含杯蓋及盛裝飲料紙杯之封膜、杯座)、碗(不含碗蓋)、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等。但不包括裝填食物後,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
四、違反本公告之處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五、實施日期:自2002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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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DIY-推行辦公室作環保項目
﹝一﹞推動策略與組織
建置推動辦公室作環保組織,並已開始實施有具體目標之計劃。使用環保標 章或符合「綠色消費」觀念之產品﹝配合採購法第96條規定﹞。
﹝二﹞教育宣導
實施定期檢查,提供員工辦公室做環保相關資訊並舉辦宣導相關活動。
﹝三﹞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使用再生紙,不使用保力龍餐盒,執行廢容器﹝鐵、鋁罐及塑膠等﹞及廢電池回收工作,並設置資源回收桶並張貼回收標誌,其回收之資源垃圾妥善處理。
﹝四﹞垃圾減量及再利用
使用瓷杯、玻璃杯供應茶水,資料儘量使用雙面印刷或空白背面紙再利用,使用更換筆蕊之筆書寫,並做紙類回收。
﹝五﹞節省資源
使用省水器具或二段式沖水馬桶,馬桶、水龍頭不漏水,無人開會之會議室關上空調及照明並使用節約能源之燈泡或燈具。
﹝六﹞環境衛生及綠美化
盆栽接水容器定期清理,無孳生病媒蚊之虞,定期防除蟑螂、老鼠、跳蚤。飲水機至少每月維護 一次、每三個月自行委託合格代檢測機構檢測水質、水塔至少半年清洗一次。廁所、茶水間清潔,無異味、無積水,並落實辦公室禁菸及適度進行辦公室綠美化。
﹝七﹞其他具體效益
具體節約能源,省電省水量化數據或創新特殊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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