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教育部補助註冊費注意事項,請同學進學生系統確認狀態
112-2教育部補助註冊費注意事項
本國學生皆可補助,但須未使用過教育部或是政府補助
若曾使用過需繳回補助金額
※不申請學校端補助或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放棄切結書請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03)857-2158轉2366或2318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放棄切結書下載處)
※五專前三年(依教育部來文臺教技(四)字第1130007133號辦理)不需申請每學期皆補助學費(18,890元);雜費需另外申請
※五專四年級、五年級;二技;四技不需申請每學期皆補助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00元),已申請學雜費減免為優先補助,不另補助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請惟112-1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同時補助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以上補助皆已轉至學生系統獎助學金,請同學進學生系統確認狀態(學生系統查詢及申請操作方式下載)
教育部(免學費方案)補助已於1121213申請完畢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補助已於1121229申請完畢
※105學期開始凡課外活動指導組進系統修改資料,皆會發信至學校提供之信箱,請同學進學生系統確認狀態。
*若狀態為「請送件」代表學生已於系統申請,但資料尚未繳交。
*若狀態為「已收件」代表課指組已收到學生資料,所送資料無誤。
*若狀態為「已減免」或「已獲獎」代表已完成彙整或補助。
補助為個人需求,請勿依賴他人提醒,學校網頁都會公告,請自行留意
若有疑問請洽課指組(03)857-2158#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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