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112-1免學費方案(五專前三年)預計申請時程1120508至1120516止(含繳件)-申請對象五專一年級、二年級
吉安鄉戶政事務所於1120516及1120517兩日,早上1000至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於課指組外(北川)協助同學申辦戶籍謄本,請同學記得攜帶身分證、錢,請同學把握機會。
本次申請統一由康樂股長先協助統計(1120417-1120427),申請人自行於北川領回戶籍謄本
112-1免學費方案(五專前三年)補助申請-請同學須自行繳交至課指組(本學期起教育部申請書請自行列印)
申請時間:1120508至1120516止(含繳件)
申請對象:五專一年級同學、五專二年級同學。
※證明尚未核發者請以現有身份申請,待證明核發一週內至課指組更改身分別
※有特殊身分者:1.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證明需檢視正本) 。
2.中低收入戶學生(證明需112年) 。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需112年) 。
4.原住民籍學生(含獎助生)
※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子女)預計1120605-1120609申請
繳交資料:1.學生系統之申請書
2.學生系統之同意書【各類獎助學金申請及查詢流程操作方式(學生資訊系統)】
3.教育部申請書(請簽名+蓋章)(全班同學皆需繳交教育部申請書)
4.教育部切結書(請簽名+蓋章)
5.112年05月戶籍謄本正本或甲式、丙式戶口名簿影本請提供完整頁數(需含父親和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記事欄位不可省略,若繳交新式戶口名簿需自行上內政部下載請領紀錄之證明(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連結點)。
6.其他身分別請附相關證明影本,列印日期需三個月內(需檢視正本、彩色影本存檔、臺北市中低收入戶請提供臺北通APP)
備註:1.請同學及家長教育部申請書避免使用郵寄方式傳送,改用傳真或掃描檔傳送(請同學自行至便利商店傳真),以免延誤申請截止之日期。
2.繳交前請確認是否有(簽名+蓋章),及填寫資料正確性。
3.請務必經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以免觸法(偽造文書)。
4.傳真或掃描檔之文件同學簽章處請於檔案回傳後再親簽。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03)857-2158#2397
課外活動指導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