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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重要提醒】112-2校內獎學金(清寒)申請相關事宜

請同學務必確認聯絡電話及家訪地址是否正確

 

112-2校內獎學金-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時間於1121218日到22日止(含繳件)截止

1.學生系統申請並繳交相關資料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1)上網申請後列印申請書暨同意書並繳至課指組。

    請提醒導師上網寫導師意見

   (2)甲、三個月內之清寒證明正本(具學生姓名)。

        乙、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及其父母,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備註欄不得省略);若繳交新式戶口名簿需為甲式戶口名簿,並自行上內政部下載資料無異動之證明。

        丙、三個月內之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全戶所得證明(111年度)。 

2.各類獎助學金相關辦法請參閱課指組網頁。

  繳交前請務必再次確認

  (1)學生系統申請書是否簽名+蓋章

  (2)學生系統同意書是否打勾

  (3)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正本(需有學生、父親、母親或法定代理人或新式戶口名簿需為甲式戶口名簿),並列印無異動之證明

  (4)相關佐證資料皆符合規定

3.績優獎學金及清寒相關獎助學金所需志工,請於18週前完成(含登陸),未完成不予申請。

若有疑慮請洽外活動指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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