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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製作「111年徵兵及齡男子出境應經核准」動畫短片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之出境應經核准

一、依內政部役政署111年8月19日役署徵字第1111040512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爰內政部役政署製作旨揭動畫短片,講述役男(年齡介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間之男子)之出境應經核准,另有其出境申請程序作業相關說明。
三、旨揭動畫短片已上傳Youtube平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5XKE9uwrYw)與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役政宣導/宣導短片/111年徵兵及齡男子出境應經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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