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保組來文公告】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第二條
[收文] 文號:1100004905 --主辦單位: 022衛生保健組
教育部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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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8日 發文字號:臺教綜(五)字第11000893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附件1_修正條文、附件2_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
地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李美婷 電話:02-7736-5613 電子信箱:mtlee@mail.m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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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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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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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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