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公告]109-2教育部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收件日期為110年02月22日至110年02月26日止(含繳件)-星期四早上暫停收件
109-2教育部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收件日期為110年02月22日至110年02月26日止(含繳件)-星期四早上暫停收件
年滿18歲為成年人,教育部規定單親同學需提供父親及母親資料
實習班級請在時間內寄回(已郵戳為憑)相關資料-973302花蓮市建國路二段880號(課外活動指導組收)
依教育部於108年9月9日來函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推動學生校外租金補貼措施」內容,本中心協助辦理「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作業,以下為相關說明:
詳情請參閱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作業要點
(一)申請條件:(如學校無寢室時)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如學校未提供住宿),於校外住宿且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得檢附相關文件,於就讀學校申請期限內,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間:自110年02月22日至110年02月26日止(含繳件)。-星期四早上暫停收件
(三)附繳資料:
1.學生系統申請書暨同意書,請簽名+蓋章。【校內各類獎助學金申請流程(學生系統)】
2.教育部申請書。校外住宿租金補助申請表PDF(下載)
3.108年度家戶所得清單(含父、母、學生本人)
4.不動產清單(含父、母、學生本人)
5.租賃契約影本。範例下載
6.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範例下載
7.租屋安全處相關照片。範例下載
(四)補助金額:(補助6個月為原則)
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每人每月補貼1,200元至1,800元租金。
注意:請務必依提供之附件填寫正確資料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03)857-2157#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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