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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公告】教育部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

[收文] 文號:1090003399 --主辦單位: 021課外活動組

教育部 函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為建立學生正確信用觀念,請貴校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案,請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1、依據臺灣銀行109年5月15日銀債管乙字第10900024541號函辦理。
2、請貴校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11條規定,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向其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俾使學生屆期依約還款,以建立學生積極管理就學貸款之態度與能力;另學生如有還款困難,可善用緩繳貸款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及延長償還貸款期限等還款協助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並減少逾期放款及呆帳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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