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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搭乘臺鐵列車須知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2日臺教學字第1060061027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函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搭乘臺鐵列車須知宣導」(如附件)。
三、搭乘臺鐵列車須知宣導內容:
(一)旅客乘車時應持有效車票、定期票、電子票證乘車,無票不得進站乘車。在無人售票車站上車時,應主動向列車長補票。
(二)旅客應依車票所記載之資訊內容,或票證使用規定乘車。
(三)未依車票或票證使用規定搭乘列車須補票。
(四)使用電子票證、定期票、無座票搭乘太魯閣號、普悠瑪號、觀光列車、專車,或其它本局公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均須重新補票並得加收五成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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