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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休閒室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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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於3天前至學生資訊系統,借用該場地。

2.鑰匙歸還時間:

(一)借用時間為8:00-16:00前者,必須於當日17:00前歸還。

(二)借用時間為16:00-20:00者,必須於隔日09:00前歸還。

(三)為維護使用權益,逾時歸還者,登記者必須接受勞服2小時。

3.使用該場地設備時,請依照使用流程操作,如未依規定使用,造成設備故障,由該借用單位負責維修費用。

4.使用完畢後請將場地恢復原狀,請確實整理清潔該場地。

5.為維護場地完整性及使用長久性,借用單位請於使用前繳交清潔費押金100元,若檢查完畢後場地未恢復完整性,將沒收清潔費。

檢查項目如下

電源是否關閉

場地是否有垃圾

場地是否有飲料殘留物

場地設備是否恢復原來的擺設

學務處課指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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