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休閒室使用規則
1.請於3天前至學生資訊系統,借用該場地。
2.鑰匙歸還時間:
(一)借用時間為8:00-16:00前者,必須於當日17:00前歸還。
(二)借用時間為16:00-20:00者,必須於隔日09:00前歸還。
(三)為維護使用權益,逾時歸還者,登記者必須接受勞服2小時。
3.使用該場地設備時,請依照使用流程操作,如未依規定使用,造成設備故障,由該借用單位負責維修費用。
4.使用完畢後請將場地恢復原狀,請確實整理清潔該場地。
5.為維護場地完整性及使用長久性,借用單位請於使用前繳交清潔費押金100元,若檢查完畢後場地未恢復完整性,將沒收清潔費。
檢查項目如下
電源是否關閉
場地是否有垃圾
場地是否有飲料殘留物
場地設備是否恢復原來的擺設
學務處課指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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