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治法新規定-98年1月起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及公共場所禁菸.
主旨:為因應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於98年1月11日正式實施,請貴單位協助於電子字幕機、電子看板播出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訊息,廣為週知,敬請 惠允。
說明:
一、宣導刊登標語:(一)98年1月起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及公共場所禁菸。
(二)請勿於禁菸場所吸菸違者罰2000-10000元。
(三)全面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四)刊登日期:即日起至98年1月31日。
二、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請參閱健康九九網站。
二、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請參閱健康九九網站。
衛生保健組9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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