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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教育補助重複請領第一次比對結果公告

【重要】112-2教育部補助第一次比對結果公告

1.學雜費減免有1人重複請領其他單位之補助。

2.行政院學雜費補助39人重複請領其他單位之補助,有9人須確認補助之單位。

3.欲複查之同學請於113年04月30日(星期二)前檢附佐證資料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複查。

欲申請非教育部補助之同學,如放棄學端端教育部補助請於1130430繳回教育部補助金額至出納組,並將收據一份繳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複查需提供未申請該單位補助之相關資料

有關農業部業於113年4月16日晚間公布申請該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者得同時申請行政院學雜費補助惟規定仍不得同時請領除行政院學雜費補助以外之其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

農業部公告連結如下:

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9382

 

 

若有疑慮請洽課指組(03)857-2158#2397

 

 

課外活動指導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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