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 文號:1120008501 --主辦單位: 025學生諮商暨生涯輔導中心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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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臺教學(一)字第1122804991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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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77367827
電子信箱:cathyw@mail.moe.gov.tw |
|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主旨:
| 依本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分析及防治策略」之建議,請持續強化建構學校友善校園之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全之生活,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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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本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109至110年學生自殺死亡人數逐年增加,與衛生福利部統計15至24歲青少年自殺死亡人數呈一致趨勢,其中學生佔該年段死亡人數約3成,顯示學校保護系統及學生輔導工作,對於自殺防治有一定成效,惟校園環境、組織運作、課程教學、資源整合乃至文化氛圍或有可再檢視精進處,爰祈校長重視並引領學校盤點校內單位並結合校外資源持續落實自殺防治工作,並強化下列事項:
(一)初級預防:學生自殺死亡難以單一歸因,依109及110年最常見可能原因為精神疾病、家庭關係、學業問題及情感問題,建請學校據以規劃自殺防治、生命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抗壓能力(堅毅性與問題解決能力)與危機處理、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二)建立友善氛圍,鼓勵學生善用校內外資源:自107年起,自我傷害學生接觸校內外輔導資源比例逐年上升,惟仍有成長空間,建議持續將正確求助觀念與求助流程列入宣導,使學生瞭解可獲得協助之資源,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
(三)校外安全:學生自殺死亡事件8成在校外發生,又以家中及校外賃居處較常發生,建議參酌本部製作「該怎麼預防青少年自殺」懶人包及摺頁(已製作中文、英文、越南文、泰文版本),加強學生家人自殺防治知能,另請落實賃居學生關懷機制,以利高關懷學生及時轉介校內外資源。
(四)特殊學生照護:自殺死亡學生約有一半非一般學籍(休學、進修推廣部、延畢、轉學或復學),建請系所針對各類學生建立關懷及預警機制,以利及時轉介。另為強化未就學個案關懷網絡,曾被通報自殺企圖或有精神疾病個案未繼續就學,仍有輔導、關懷或照護需求者,建請學校依人在地原則函知當地衛生局(處)持續提供協助。
(五)精神醫療連結:依國內外資料,精神科或自我傷害病人於出院後之短時間內,為發生再自傷行為或自殺身亡事件之高危險期,尤其以出院的第一個月風險最高。若學生因為精神困擾或自傷(殺)行為而住院,學校可以考慮透過家長,或直接與醫院的社工單位取得聯繫,了解學生近況,以及參與在醫院的出院準備工作中,提供出院後的協助,並與學生家長保持聯繫與合作,協助學生在出院後能夠繼續有穩定的支持系統。
(六)提升校園安全:高處墜落為校內常見且衝擊影響高之危機事件,定期檢視校園安全並據以改善,可有效管理校園環境,強化校園安全防護。
(七)定期針對自殺死亡事件進行危機演練:發生於校內之自殺死亡事件並非常見,惟發生當下需同時處理及回應校內外或網路訊息,且受影響師生範圍不易掌握,定期演練並整備資源,以降低事件發生時之負面效應。
二、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健康行為與社區科學研究所張書森教授執行「臺灣大專校院自殺防治經驗探討:先驅研究」, 對受訪學校提出個別化實證研究與防治經驗的反饋,以供學校進一步研擬可行作法之參考,受訪內容依研究倫理之標準進行保密。貴校若有意願參與,請與本部承辦人或研究團隊聯絡,研究團隊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33668062,電子郵件:hsuan.chiu.7@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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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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