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資來文公告】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2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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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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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5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201772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如文 檔名: 保存年限:3年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馨怡 電話:03-8462860分機225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udrey@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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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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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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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於9/20前繳交資料至原資中心-筱琳
申請書、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111-2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章)、領據、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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