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資中心來文公告】「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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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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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6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11008975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普通 附件:111年全國語賽要點發文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min@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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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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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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