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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指組來文公告]衛生福利部修正「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第三點及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收文] 文號:1110002280 --主辦單位: 021課外活動組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二)字第11100318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青年署來函、衛福部原函、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第三點修正規定、修正規定附件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翁怡華
電話:02-7736-5839
電子信箱:g6u86@mail.mo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第三點及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青年發展署111年3月25日臺教授青字第1110000088號轉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18日衛部訓字第1111360584號辦理。
二、檢附青年署來函、衛福部原函、「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第三點修正規定及附件1份。
 
序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61119-1112280-2.pdf 附件資料
2 161119-1112280-3.pdf 附件資料
3 161119-1112280-4.pdf 附件資料
4 161119-1112280-5.odt 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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