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免費住宿7人繳回服務學習單已請款
本學期共7人繳回服務學習單,已請款預計111年02月10日付款
本學期部分同學同時申請校內獎學金,住宿費已於110年12月10日入帳,故無再次撥款
凡申請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並有住宿之同學,該學期需於宿舍服務學習10小時,在校生至第18週前完成,請於第19週星期一中午前將服務學習單繳回課外活動指導組,課外活動指導組彙整完並統一請款退費,若無繳交服務學習單,無法提供免費住宿。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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