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 文號:1100008420 --主辦單位: 022衛生保健組
花蓮縣衛生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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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花衛疾字第11000342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普通
附件: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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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湯仕瑄
電話:03-822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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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主旨:
| 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意願書簽署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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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15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66號函辦理。
二、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自本(110)年7月13日起,已開放18歲以上民眾於「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下稱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於符合預約資格或收到簡訊提醒時可登錄預約接種,並於本年9月15日已開放18至22歲於本年7月19日前完成意願登記選擇AZ疫苗之民眾可進行接種。
三、基於民法就成年者年齡下修為18歲之規定係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為審慎疫苗接種及完備程序作業,對於滿18歲至未滿20歲民眾接種疫苗前,爰以持有家長(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關係人...)簽具之意願書,由家長陪同或自行前往接種為原則,以應後續衍生可能須確認簽署意願情形始可查察。惟對於先前未實施家長書面簽署意願書之方式,考量目前相關法令對於法定代理人行使未成年人之接種意願時,未有明文規定須以書面方式為必要條件,爰後續若有相關意願簽署案件之查考需求時,再以個案認定。
四、另有關12歲以上未成年之兒少安置機構對象,由於主要照顧者不固定且以地方政府首長為監護人並進行意願書簽署,本部社會及家庭署顧及為避免首長個人資料揭露,併考量首長之身分具辨識性,爰得免填寫身分證字號資訊,並以首長章印簽署。
五、相關新冠疫苗意願書下載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https://reurl.cc/43qb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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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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