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來文公告】「文化場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藝文活動開放辦理原則」

[收文] 文號:1090009014 --主辦單位: 022衛生保健組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一)字第109017769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文化場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藝文活動開放辦理原則、場域示例名稱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李欣庭
電話:02-7736-5652
傳真:(02)23976919
Email:jamie7511@mail.mo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檢送文化部修訂「文化場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藝文活動開放辦理原則」,請查照。
說明:
1、依據文化部109年12月8日文源字第1093048830號函辦理。
2、本次修訂係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18日宣布,民眾出入8處人潮擁擠或密閉空間應配戴口罩,並新增未佩戴口罩之罰則、有飲食需求之例外以及戶外場所之人流管制規定等,請落實執行。
3、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文化部聯絡人葉小姐,電話:02-8512-6333、電子信箱:vivisyne@moc.gov.tw。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序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35742-1099014-1.pdf 主文
2 135742-1099014-2.pdf 附件資料
3 135742-1099014-3.pdf 附件資料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