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教育部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收件日期為109年03月02日至06日止(含繳件)
依教育部於108年9月9日來函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推動學生校外租金補貼措施」內容,
本中心協助辦理「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作業,以下為相關說明:
詳情請參閱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作業要點
(一)申請條件:(如學校無寢室時)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如學校未提供住宿),於校外住宿且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如學校未提供免費住宿、未重複申請等),得檢附相關文件,於就讀學校申請期限內,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間:自109年03月02日至03月06日止(含繳件)。
(三)附繳資料:
1.學生系統申請書暨同意書,請簽名+蓋章。
2.教育部申請書。
3.107年度家戶所得清單(含父、母、學生本人)
4.不動產清單(含父、母、學生本人)
5.租賃契約影本。
6.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四)補助金額:(補助6 個月為原則)
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每人每月補貼1,200元至1,800元租金。

注意:請務必依提供之附件填寫正確資料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03)857-2157#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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