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教育部補助(免學費方案及學雜費減免)皆已彙整並上傳到教育部系統完畢
請申請同學至學生系統確認,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107年8月至教育部開會,年滿18歲皆需父親、母親、配偶、學生本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