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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社團重要公告-第二週

(一)社團行政相關事項:

1.社團性質分類負責人如下:自治性社團、人文性社團、服務性社團及學藝性社團請找昱成大哥,音樂性社團、體能性社團及康樂聯誼性社團請找育滕大哥。

2.108年03月04日前繳交社團期初資料(務必繳交社團概況、成員通訊錄、社團財產等)。

3.請指導老師填寫社團老師資料時,務必填寫電子信箱。

4.社團活動申請表及企畫書,全面線上活動申請,已開放社長權限,並請於活動前一週完成線上申請。

5.社團辦理活動結束後請於三天內繳交新聞稿及活動照片(原始檔)6張,7天內繳交完整報告書並附上影音檔一份。

6.社團經費擬定表、社團活動辦理情形等資料,已統整完畢並上傳至課指組網頁,請社團上網查詢,繳交申請表時請以統整表上的預算為主,請社團確實辦理活動(與規劃之活動無故不辦理,將列入下學期補助之考核中)。

7.請社長於每週一、週三和週四至課指組簽到,並將相關訊息傳達至社員,每週超過2次未簽到之社團,將處罰勞服。

8.辦理活動請勿將活動海報用雙面膠、泡棉、膠帶貼在牆壁上,以免造成牆壁損壞,另外請務必將過期海報取下,若發現過期海報繼續張貼,將取消社團張貼海報至校園。

9.請人社院之社團於02月26日中午前(提供社長、副社長之班級、學號及聯絡電話,並提供指導老師車牌、車廠及顏色,以利社團進出管理(以上資料請提供電子檔)。

10.社團辦理各項活動時,若需訂餐請盡量以素食為主,收據上品名請開立『餐食或餐點』。

11.請各社團確實將最新資料呈現於社團網頁中;因個資法請各社團注意:公告同學資料時,請記得讓同學寫同意公告之授權書。

12.請社團辦理校外活動務必辦理保險。

13.依據期末學生事務會修定-學生社團設置及輔導辦法中第五十二條 每學期核發學生社團指導老師津貼費新台幣捌仟元整,經費來源由本校編列年度預算;每學期授課次數未超過八次者(單次應達一小時以上),不予發給津貼費用,並不予以續聘。

 

 (二)社團活動公告:

1.校園記者招募之教育訓練課程,10/03/09(08:00)第一會議室

2.社團評鑑資料製作及規劃,108/03/05(15:30),多功能微觀教室

3.期初負責人會議,108/02/26(12:00),第二會議室

 

 

 

 

課外活動指導組敬啟1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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