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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第九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實施計畫」

[收文] 文號:1080000890 --主辦單位: 024原資中心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府原行字第1080021442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0
附件:如主旨。 檔名:_如主旨1 
保存年限:1年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潘巧瑜
傳真:03-8237045
電話:03-8234531
電子信箱:chiaoyu@hl.gov.tw
受文者: (1)、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2)、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3)、國立東華大學; (4)、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5)、侷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技術學院; (6)、大漢技術學院; (7)、臺灣觀光學院; (8)、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9)、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10)、國立花蓮高級工
主旨: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第九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段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1、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1月23日原民教字第1080005535號函辦理。
2、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1)、辦理時間:
[1]、縣初賽:將於108年8月15日前擇日辦理完竣。
[2]、全國決賽:訂於108年10月份辦理。
(2)、競賽組別:分為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3)、初賽參賽補助(以完成報名且實際出賽者始得補助):
[1]、自主訓練費:家庭組每隊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5,000元。
[2]、道具製作及搬運費:家庭組每隊3,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8,000元。
(4)、決賽隊伍薦派方式:由本府薦派初賽各競賽組別之冠軍隊伍為原則,若該競賽組別初賽隊伍超過(含)10隊以上者,得薦派第2隊參加該組別全國賽。
3、有⑼本縣初賽辦理日期及獎勵方式,將另行公告,請協助宣傳並鼓勵有意報名者預先組隊備賽;如有競賽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序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112164-1080890-1.pdf 主文
2 112164-1080890-2.pdf 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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