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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107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收件日期107年09月10日至09月14日止(含繳件)

107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本補助為一學年(上學期申請下學期補助)

年滿18歲為成年人,教育部規定單親同學需提供父親及母親資料,學生系統請補上另一方資料

實習同學若需申請,請依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寄回課外活動指導組(970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二段880號課指組收)

(一)申請條件:以下條件均符合者。

 1.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

 2.利息所得低於2萬。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新生不受限制)

(二)申請時間:自107年09月10日至14日止(含繳件)。補助期間為107學年度第2學期。

(三)附繳資料:(1)學生系統申請完成並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表暨同意書,需簽名+蓋章。

               (2)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需自行列印請領證明[請領證明下載方式]) ,應含父母以及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同需分別附上,若已婚應含配偶)。

(四)申請流程:慈濟科技大學首頁→學生資訊系統→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獎助學金系統→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列印申請表暨同意書→繳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五)詳細辦法請參閱「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作業要點」。

 

附註:依教育部法令規定,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及其他相關教育部獎助學金,不得重複申請,屆時若審核結果不合格者不得再提出其他教育部獎助學金之申請。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03)857-2158#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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