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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公告】加強宣導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避免食品中毒事件發生,請查照。

 

[收文] 文號:1060007924 --主辦單位: 022衛生保健組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臺教綜(五)字第10601399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0
附件: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檔名:附件一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林若涵
電話:02-7736-5612
Email:johanlin102@mail.mo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請協助加強宣導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避免食品中毒事件發生,請查照。
說明:
1、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本(106)年9月26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638594700號函辦理。
2、近日為烤肉旺季,烤肉食材與食品常為自行處理、儲放、烹調,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請協助加強宣導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低溫保存」,烤肉時應充分加熱再供應食用、留意場所衛生,並注意食用時間及保存溫度,避免微生物汙染及繁殖,以有效避免食品中毒之發生。
3、檢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海報1份,相關電子檔及食品中毒宣導海報,可至該署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查詢。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序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93993-1067924-1.pdf 主文
2 93993-1067924-2.pdf 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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