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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公告】為避免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疫情之發生與蔓延,請學校務必於開學前完成校園環境巡查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

 

[收文] 文號:1060006827 --主辦單位: 022衛生保健組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臺教綜(五)字第106011942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0
附件: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 檔名:附件一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廖弘
電話:02-7736-5537
Email:linkin_liao@mail.mo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為避免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疫情之發生與蔓延,請學校務必於開學前完成校園環境巡查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請查照。
說明:
1、依衛生福利部本(106)年8月18日衛授疾字第1060200811號函辦理。
2、鑒於目前正值登革熱等蚊媒傳染病流行季節,且颱風侵臺機會仍高,加以教職員工生出國旅行、鄰近流行地區國家來臺就學與交流機會頻繁,增加境外移入風險,爰請學校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1)、清除病媒蚊孳生源:請學校務必於開學前完成校園環境巡查(雨後尤須立即巡查)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落實「巡」、「倒」、「清」、「刷」,尤其是暑假期間無人使用之空間設施,以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保障教職員生及社區民眾之健康;另檢附「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
(2)、進行衛生教育與宣導:請運用各種管道持續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外墥時應做好防蚊措施,穿著淺色長袖衣褲、身體裸露部位塗抹衛生福利部核可之防蚊藥劑;來(返)臺師生於入境後,應自主健康監測2至4週,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如有感染登革熱,應盡量減少外出,晚上就寢加掛蚊帳等防蚊措施,落實自主管理,避免再次被蚊子叮咬,而造成疫情擴散;離開茲卡病毒流行地區後6個月內有性行為時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女性建議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
(3)、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請學校掌握自流行地區來(返)臺師生之人數、名冊與健康狀況,若有發生確?病例,應落實校安通報作業,以利掌握校園最新疫情發展。
3、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相關衛教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登革熱及茲卡病毒感染症專區查詢下載。
4、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地方政府及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序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92448-1066827-1.pdf 主文
2 92448-1066827-2.pdf 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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