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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公告】轉知衛生福利部「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收文] 文號:1060006322 --主辦單位: 022衛生保健組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
發文字號:臺教綜(五)字第106010869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0
附件:函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 檔名: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葉曉文
電話:02-7736-6161
Email:weny@mail.mo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業經該部於106年7月27日以衛授疾字第106010087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依衛生福利部106年7月27日衛授疾字第1060100876號函(附件)辦理。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序 文件名稱 文件檔案名稱
1 91808-1066322-1.pdf 主文
2 91808-1066322-2.pdf 附件資料
3 91808-1066322-3.pdf 附件資料
4 91808-1066322-4.doc 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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