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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流感疫苗施打」報名即將於10/30截止,請踴躍報名!!

教職員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並出示相關證明
將可免費施打流感疫苗
故煩請自行確認是否符合條件
若同意施打疫苗
請到校務系統「流感疫苗施打」活動報名
並在回覆說明輸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所屬的施打條件為何,以利造冊
報名結束日期:105年10月30日

一、 「教職員」流感疫苗接種條件
1. 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2. 50歲以上成人(民國55年以前出生)。
二、 其他條件:
1. 50歲以下具有潛在疾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須出示醫師診斷書證明]
(1)高風險慢性病患,經醫師評估符合或具有曾因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肺、心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腎臟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門、住診紀錄者(疾病代碼詳如附件)、BMI≧30。
(2)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者)。
(3)重大傷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
2. 孕婦及產後6個月內婦女:[須出示相關證明]
(1)已領取「國民健康署編印孕婦健康手冊」之懷孕婦女。
(2)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產後6個月內婦女(以「產婦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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