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各類學雜費減免相關訊息(新生專用)
(一)申請條件:符合以下減免身份類別及減免標準,申請皆需附上本校系統申請表暨同意書、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需自行列印請領證明)(請領紀錄下載方式),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應含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同需分別附上,若已婚者則應含配偶;各項證明應提供正本檢驗,及繳交影本存查。
1.原住民籍學生:依教育部訂定減免數額辦理,注意身份是否為原住民籍。
2.軍公教遺族:依照教育部訂定減免數額辦理,應檢附撫卹令及教育部表單一式兩份。
(1)卹滿軍公教遺族學生(依教育部規定)。
(2)卹內軍公教遺族半公費學生(學雜費減免50%)。
(3)卹內軍公教遺族全公費學生(學雜費全免)。
3.現役軍人子女:學費減免30%,應檢附軍人身份證、軍眷補給證。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學生:依照教育部訂定減免數額辦理,應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需有效期限內並檢驗正本)。
(1)輕度(學雜費減免40%)。
(2)中度(學雜費減免70%)。
(3)重度(學雜費全免)。
5.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全免,應檢附市、鄉、鎮公所開立證明(證明需含學生本人名字在內),列印日期應於三個月內,台北市籍請複印彩色影本繳交之。。
6.中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60%,應檢附市、鄉、鎮公所開立證明(證明需含學生本人名字在內),列印日期應於三個月內,台北市籍請複印彩色影本繳交之。。
7.特殊境遇家庭:學雜費減免60%,應檢附市、鄉、鎮公所開立證明(證明需含學生本人名字在內),列印日期應於三個月內。
(二)申請流程:
1.慈濟科技大學首頁→新生專區→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六碼)→新生學籍調查表→教育部各類補助申請→列印申請表暨同意書→學生簽名加蓋章→於105年08月05日前繳交或郵寄申請表暨同意書、各項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校課指組辦理(收件地址:970花蓮市建國路二段880號;請於信封正面註明『申請各類補助』字樣)。
(三)注意事項:
1.填寫時務必確認資料正確性,申請表務必需簽名加蓋章。
2.需辦理就學貸款者,應先完成減免申請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3.各項實際補助金額依相關規章辦法核定之。
4.請將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信件於08月05日前郵寄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收件地址:970花蓮市建國路二段880號;請於信封正面註明『申請各類補助』字樣),如有疑問,請撥打(03)8572158轉2397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