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指組再次提醒】104-2免學費方案(五專前三年)尚未繳交名單如下
104-2免學費方案(五專前三年)補助申請-尚未繳交名單
護理科五一甲:10459004.10459024.10459033.10459040.10459047.10459050
護理科五一乙:10359259.10359260.10459055.10459059
護理科五一丙:10459139
護理科五一丁:10359261.10459168.10459169
護理科五二甲:10359009.10359040
護理科五二乙:10359088
護理科五三乙:10259061.10259065
務必於本週三(1041203)前完成
感謝護理科五三丙、三戊、二丙、二丁、二戊、一戊、三甲、三丁康樂積極催同學繳資料,目前全班皆已繳交完成。
各類補助皆有時效性,勿錯過申請時間,未申請補助皆須付全額學費及雜費,請注意自身權益
課外活動指導組 敬啟
104-2免學費方案(五專前三年)補助申請-家戶所得103年度148萬以下方可申請
申請時間:104年11月11日至104年11月17日止(含繳件)
申請對象:五專一年級同學(無所得148萬限制)
五專二年級同學(無所得148萬限制)
五專三年級同學
※有特殊身分者:1.輕、中度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學生(需提供105年度證明)。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需提供105年度證明)
4.原住民籍學生(含原住民獎助生)
※因105年(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尚未審查,請先申請高中職免學費方案,確認通過後再繳證明(證明需有列印日期且三個月內)更改身分別或補助類別。
繳交資料:1.教育部申請書(請簽名+蓋章)(全班同學皆需繳交教育部申請書)
2.教育部切結書(請簽名+蓋章)
3.學生系統之申請書
4.學生系統之同意書(請簽名+蓋章)
5.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甲式、丙式戶口名簿(需含父親和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記事欄位不可省略,若繳交戶口名簿需為甲式戶口名簿,並自行上內政部下載請領紀錄之證明(請領紀錄下載方式)。
6.其他身分別請附相關證明,列印日期需三個月內(需檢視正本、影本存檔、台北市中低收入戶請用彩色影印)
備註:1.請同學及家長避免使用郵寄方式傳送,改用傳真或掃描檔傳送(請同學自行至便利商店傳真),以免延誤申請截止之日期。
2.請務必經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以免觸犯儰造文書。
3.傳真或掃描檔之文件同學簽章處請於檔案回傳後再親簽。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03)857-2158#2397
課外活動指導組 敬啟
104-2教育部免學費方案(五專前三年)申請書下載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