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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收件日期為104年09月21日至25日止

104-1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以下條件均符合者。

1.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

2.利息所得低於2萬。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二)申請時間:自104年09月21日至25日止。補助期間為104學年度第2學期。

(三)附繳資料:(1)學生系統申請完成並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表暨同意書,需簽名+蓋章。

              (2)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需自行列印請領證明[請領明下載方式]) ,應含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同需分別附上,若已婚應含配偶)。

(四)申請流程:慈濟科技大學首頁→學生資訊系統→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獎助學金系統→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列印申請表暨同意書→繳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五)詳細辦法請參閱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作業要點。

 

附註:依教育部法令規定,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及其他相關教育部獎助學金,不得重複申請,屆時若審核結果不合格者不得再提出其他教育部獎助學金之申請。

若有疑慮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03)857-2157#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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