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
1、「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及「104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名單」請參閱附件。
2、申請補助請填列「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並請課指組核章),未填列不予受理。
3、每一梯次營隊服務時間以中小學寒假或暑假期間規劃均為3天(或服務時數滿24小時)活動為原則;每一中小學暑假得接受不同團隊合作辦理共三梯次營隊活動,暑假得接受不同團隊合作辦理共七梯次營隊活動。
4、本要點以部分補助為原則,受補助單位應自籌經費辦理計畫活動。每一梯次之營隊活動,學校應提供申請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補助經費;每一民間團體以申請十個梯次之營隊活動為限,每一梯次之營隊活動,民間團體應提供申請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自籌經費。
5、欲申請之社團請於4月10日前將相關資料送至課指組~
課指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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