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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            專案募款

 

教育部完善計畫自107年於本校執行,開闢之途尚有許多進步空間,感恩諸位老師、同學的支持與愛護。

完善計畫執行單位及高教辦公室也不斷力求進步,

長期與教育部及各大專校院保持聯繫請益相關優缺點,收集各界建議調整計畫執行方式及步伐,

於107年年末,依循教育部給予完善計畫之核心理念「唯有學習才能有效促進社會階級流動」,

訂定本校完善計畫之四大核心價值「以學習取代工讀」、「提高在校學習時數」、「輔助學習及相關經費」、「職涯規畫與輔導」

期待這群在同學齡層中相較弱勢的學子,能減輕生活經濟壓力,珍惜在校學習時光進行「全方位、跨領域、多方面」的課內外學習,且達到畢業即就業,真正有效社會階層流動。

 

※對象:本校學生,包含:

一、申請學雜費減免已減免者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

 

三、其他

原住民族學生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三歲子女之學生
其他經教育部認定之弱勢學生或經本校提報審核核可者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族、特殊境遇、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身心障礙,以上身份當學期已辦理學雜費減免者可免附證明文件

 

111-1項目

※輔導機制及獎勵金額:相關資訊公告於課指組網頁【高教完善計畫專區】【課外活動指導組→最新公告→高教完善計畫】

課指組臉書粉絲專頁 https://reurl.cc/LGDLK  4.3.34課指組粉絲專頁搜尋引擎logo_ss2734.3.35課指組粉絲專頁圖ss273請主動追蹤,掌握獎勵金最新動態!


※申請時間:依當學期網頁公告為準,額滿為止。
※經費有限,用罄為止。請留意申請時間,儘速繳交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核發獎勵金根據以下身份排序優先核發獎勵金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5.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

6.原住民族學生

7.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
8.其他經教育部認定之弱勢學生或經本校提報審核核可者

 

 

(1)紙本申請表請交至課指組承辦人員:楊秋霞同仁  分機#2226  Email:ss273@ems.tcust.edu.tw

此外也開闢完善計畫專案捐款,期待這群學子在未來成為校友後,能從手心向上改為手心向下,

體現慈濟人文,繼續護持本計畫幫助更多弱勢學子珍惜學習時光。